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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所有人,有线索,请举报!!!

发布时间:2024-12-09 08:35:49


执行人:杨东阳,男性,1984年8月2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152********,住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村湖头边组。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远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信阳市平桥区阳德森林幼儿园、杨东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豫15民终337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杨东阳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额:4540575元及利息。


根据申请人河南远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杨东阳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从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4年12月6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


悬赏条件:1、提供被执行人杨东阳的个人信息(地址住所、临时场所)并协助申请执行人、法院将其拘传至法院,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5000元人民币。


2、提供被执行人杨东阳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财产,付给举报人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10%作为奖金。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76-3859934(罗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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