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法院一名同志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发布时间:2025-01-02 08:24:49
12月31日,信阳市平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平桥法院一名同志获人大任命。
平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楷永宣读了平桥法院关于提请职务任免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如福向被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
会议通过:
任命吕寿春同志为平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会上,吕寿春同志作任职前发言,他表示将以此次任命为新起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进取,勤勉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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