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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三查提高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1-08-13 09:53:38


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以开展创先争优达标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审判工作质量的目标,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五查制度,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一是案件定期评查。该院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全院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审管办组织,各庭业务骨干参加,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间上查审限看效率;从案件审理的各个步骤看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从庭审笔录看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否得到有效行使。

二是汇报听证细查。针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和被本院再审改判、撤销的案件,不定期召开听证会,由原审合议庭或独任法官就案件审理的程序、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汇报,根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认定该案是否错案、是否应追究承办人的责任;此外还把在评查中总结的审判经验书面汇总并在全院通报,使法官们从个案中汲取审判经验,更好地促进公正司法。

三是庭审观摩检查。该院每周组织庭审观摩,通过听审、评比、座谈的方式,当场点评,当即打分,从而查找不足,以促进法官们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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