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精神与实质内容,进一步提升法院干警处理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案件的专业能力,4月17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召开“法治夜校”第十六期培训会。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涛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与法律保障》为主题,着重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背景、目的意义入手,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规范的进步与局限、资格认定的一般标准与特殊情形、身份确认决定的效力三方面进行讲解。参会干警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新法中涉及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为今后的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妥善化解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服务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平桥法院将立足主责主业,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努力实现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