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4月22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寿春和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黄俊丽一起走进高新区第四小学开展防溺水法治宣传活动,为师生普及安全知识,筑就学生防溺水教育“防护墙”。



活动中,黄俊丽以两个小案例作为切入点讲解了溺水的危害性,深入的讲授了生活当中存在的溺水风险、发生溺水时的情况处理原则以及如何发现和正确救助溺水人员等内容,随后,她还介绍了夏季玩水的“四个牢记”“六不两会”原则,并向学生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手册,为孩子们传授了诸多实用的防溺水知识,带领学生全面认识危险、科学避免危险、从容应对危险。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此次宣传活动让孩子们进一步了解了预防溺水的重要性和提高识别险情、自护自救的能力。下一步,平桥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桥梁纽带作用,紧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线,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设和谐平安校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