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胡岳强,男,汉族,1979年12月6日生,住河南省伊川县政府家属院13楼2单元602室。身份证号:41032********。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燕增与被执行人信阳市亿融商贸有限公司、胡岳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1503民初141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胡岳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153300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周燕增的申请,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胡岳强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胡岳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付给举报人1000元作为奖金。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6362283(余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