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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悬赏金额1000元,快来提供线索吧!!

发布时间:2025-05-09 08:05:27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卢永超,男,1957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信阳市平桥区长台关乡卢岗村,公民身份号码41302********。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金玉与被执行人卢永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豫1503诉前调确335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卢永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15000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郭金玉的申请,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卢永超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5年5月8日起至2026年5月7日止)。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1000元整。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54(魏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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