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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悬赏执行金额的10%,有线索速举报

发布时间:2025-05-13 08:47:40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谢文明,男,1968年9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302********,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梁庙村谢岗组。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万银与被执行人谢文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豫1503民初10520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谢文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70775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陈万银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谢文明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止)。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谢文明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财产,付给举报人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的10%作为奖金。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45(孙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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