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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悬赏两人,悬赏金额5000元,有线索速提供!!

发布时间:2025-05-16 08:14:35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张云楼,男,1971年6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南京路建材港津港花园隔壁一栋6楼,公民身份号码:41302********。

被执行人:夏海英,女,1973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南京路建材港津港花园隔壁红房子第一栋6楼,公民身份号码:41302********。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万云与被执行人张云楼、夏海英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1503民初805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张云楼、夏海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353275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杨万云的申请,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张云楼、夏海英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14日止)。

悬赏条件:1、提供被执行人张云楼、夏海英位置下落或提供现准确住址,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0元。

2、提供被执行人张云楼、夏海英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财产,付给举报人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8%作为奖金。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79/3859978(邢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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