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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丨征地补偿起纠纷 巡回审判来厘清

发布时间:2025-06-16 08:29:07


“外嫁女”户口在村里却分不到集体征地补偿款,合不合理?

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作用,6月13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深入纠纷案发地,巡回审理一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祠堂村40余名村委干部和村民旁听了庭审。

案情简介

二原告系祠堂村某组村民,出嫁后户籍仍留在村里。2019年,政府征收原告所在组的房屋及附属物用于建设生态湿地,村民小组会议认为原告等人为外嫁女,无权领取补偿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平桥法院提起诉讼。

受案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涛考虑到当地群众对“外嫁女”有关的土地承包、集体收益分配等案件关注度较高,且案件具有典型意义,公开审理该类案件可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决定将法庭搬进祠堂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核实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后,听取原被告诉辩意见,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并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和辩论。庭审现场庄重严肃,秩序井然。

庭审结束后,法官也没有“收工”,继续与村民开展释法答疑活动。向村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40余份,对村民们感兴趣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涉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等法律知识作了充分的解释说明,提升了村民对新法的知晓率,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巡回法庭移动的是国徽,不变的是“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平桥法院将继续发挥维护基层社会安全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持续延伸司法触角,将审判庭搬到田间地头、村委会等,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需要,司法的脚步就走向哪里”,推动辖区社会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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