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和宣传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推出信息宣传工作“四项制度”,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建立信息宣传员和新闻联络员制度。从各业务庭室选聘新闻联络员,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信息宣传员,新闻联络员负责提供具体新闻线索,信息宣传员对新闻线索进行整理,撰写新闻稿件,或者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二是加强对信息宣传员和新闻联络员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信息宣传培训班,邀请资深记者和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信息宣传讲座,提高宣传能力。
三是建立常规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制度。常规宣传就是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及时宣传审判执行工作的新作为、新亮点,司法为民的新举措、新成效,司法改革的新思路、新动作,法官队伍的新形象、新面貌。主题宣传是在常规宣传的基础上,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推出月度、季度宣传主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重点宣传报道。
四是建立信息调研奖励制度。对在国家、区、市、县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分别给予奖励,极大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