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视频丨走向枫桥——平桥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掠影 发布时间:2024-09-05 15:21:50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源头治理的优良传统。时光荏苒,如何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焕发光彩?
2024年,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把党建工作与人民法庭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派出法庭特点,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的优势,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持续擦亮着“枫桥经验”这张基层治理智慧的金名片。
明港法庭地处明港镇,自古以来就是商贸重镇。法庭以“哨”为令、群众“点单”、调解员“上菜”,将人民法庭工作纳入乡镇党政工作大局,形成村委干部、调解员、人民法庭共同发挥作用的调解新格局,为明港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今年年初,明港镇为支持法庭工作,还派驻两名调解员驻庭参与诉前调解工作,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庭定期对基层调解员、网格员进行法律素养及调解能力提升培训,将司法服务延伸至辖区末端。
地处平桥区中心的前进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打造多方力量参与物业纠纷调解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以非诉方式化解矛盾,促使双方理性协商,持续推进物业纠纷源头治理、高效化解,为服务保障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贡献司法力量。
在化解物业纠纷案中,及时向物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召开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与业主友好协商,重新确定合理的物业费征缴标准并进行公示。做到网格“吹哨”法官“报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网”。
巡回法庭是移动的法庭,更是移动的普法宣传站。甘岸法庭选取农村常见的土地确权纠纷、家事纠纷、邻里矛盾、赡养纠纷等,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不仅让群众直观、全面、清晰地了解庭审活动,增强乡村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基层解纷指导,并针对基层治理中量大面广的同类型纠纷,以案释法,起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甘岸法庭始终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原则,用法治服务“三农”,推进乡村文明进步。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洋河法庭干警始终秉持着“如我在诉”的情怀,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走出法庭,走到田间地头,走到群众身边,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未时”,化解在“微时”,以实际行动诠释“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
洋河法庭通过就近就地、便民利民的优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预防和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城东法庭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工业生产为主,在诉源治理过程将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优先对涉营商环境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促使双方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因案涉企业分布在全国各地,案涉当事人也大多不在本地,云上法庭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便捷和温度。同时,庭长定期走访企业,帮助企业依法规避发展风险,将末端保护引领至前端预防。对涉企案件调解未果进入诉讼的,贯彻“快立、快审、快执”理念,并将调解贯穿始终。
邢集镇党委政府通过党建引领,把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会凝聚在一起,打造了具有法律文化特色的“政法小院”,实现政法条线“集团化作战”,人民群众利益的“一站式”解决。
邢集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便民“桥头堡”作用,积极融入乡村治理,加强与驻地基层组织的良性互动,通过与辖区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员、基层网格员相互配合,在诉源治理过程中实现了源头防控、调解前置、诉讼配合之间的无缝对接。增强多元解纷实效,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新时代、新机遇、新要求,平桥法院争取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上有新作为,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上有新成效,擦亮“枫桥经验”新名片,为打造和谐幸福美丽新平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