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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教育办实事丨温情执行:不碰农家乐的“灶台” 只清判决书的“账单”

发布时间:2025-08-07 08:24:59


骄阳似火,热浪翻涌,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却不惧酷暑,驱车朝着被执行人行踪线索方向疾驰而去——一家正处经营旺季的农家乐,执行的脚步已踏碎热浪,一场兼顾法理与温情的执行行动,正随着车轮的转动缓缓铺展。
案情简介

原告周某受被告历某雇佣,带领工人为其提供劳务,共计劳务费1.58万元,原告多次索要未果,诉至平桥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2期支付原告劳务费共1.58万元。协议生效后,被告到期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孙刚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执行困境,承办人一方面依托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实施动态监控,查找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将案件情况告知给申请执行人,鼓励其主动留意并积极提供执行线索,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8月1日,孙刚接到申请人电话提供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后,迅速响应、带队集结,前往所在地址进行现场调查,走访发现被执行人在其户籍地经营一家农家乐,目前正处于升学宴请的经营旺季,应有偿还能力。

考虑到被执行人经营农家乐属于服务性行业,如强制带离不利于其后续经营。为此,承办人一方面结合农家乐经营实际情况,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违约行为对商业信誉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引导其正视自身义务;另一方面亮明劳务欠款必须履行的法律底线,告知其如仍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法院将依法拘传其到庭,并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在执行干警刚柔并济的沟通协调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欠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平桥法院始终秉承“如我在执”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足用好执行和解等“刚柔并济”综合举措,在处理涉企、涉农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案件时,既坚守法律底线,又注重灵活施策,在司法强制、企业生存、人文关怀间寻求最佳平衡点,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宗旨。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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