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开门教育办实事丨锦旗+1!申请人与法院“双向奔赴”促案结

发布时间:2025-08-13 08:20:46


近日,申请执行人卢某将一面锦旗送至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易力手中,以表达对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的感谢。该起案件既是申请执行人与承办人之间的巧妙配合,也是精准施策的体现,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吧。

基本案情

原被告双方于2022年10月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合同进行施工,2023年10月被告就原告已完成的工程量出具了结算单,结算后欠付原告工程款253721.35元,因被告迟迟未支付欠款,原告诉至法院。

执行过程 

双方在该案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并签订民事调解书,但被告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原告向平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平桥法院承办法官易力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并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其法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迟迟未履行,平桥法院依法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黑名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因被执行人常年在重庆活动,查找和处置财产相对困难,承办人告知申请人可以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动向,一旦发现其行踪轨迹,可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支付义务。在8月5日中午临近下班节点,申请人电话联系承办人,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行踪,在接到线索后,承办人确定位置迅速出动,将正在准备午饭的被执行人带至平桥法院,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利害关系以及法律后果,以及通过司法拘留向其施加压力,最终被执行人履行了10万元,余下欠款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该起案件的成功执行,得益于申请执行人与执行干警的密切配合。申请人主动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为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创造了条件,执行法官精准施策并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注重释法说理,彰显了司法权威,申请人与法院的“双向奔赴”实现了案结事了,进一步促进了平桥法院快速高效的执行。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71847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