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钟守兵,男,1981年6月30日出生,汉族,住信阳市羊山新区恒大名都15号楼2单元3204房,公民身份号码:41302319810630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汉杰与被执行人钟金良、钟守兵合同纠纷一案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豫1503民再6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钟守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294964.91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姚汉杰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钟守兵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5年8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止)。
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钟守兵的位置下落或提供现准确住址,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6000元。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39(王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