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尽秋来时,学子踏梦归。为深入推进校园法治建设,预防校园霸凌行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成长环境。9月1日上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寿春走进高新区第四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 送法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法治副校长吕寿春以“知法、懂法、守法”为主题,通过法治小故事、情景模拟、对话问答等寓教于乐的形式,从校园欺凌的方式和危害、常见的校园犯罪形式、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和遇到校园欺凌等危险事件时该如何处理等方面,让法律知识融入学生日常,在孩子们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培养初步的规则意识,教导同学们涵养道德情操、提升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活动结束后,吕寿春为师生们发放《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必知法律常识》、预防校园霸凌等宣传册,聚焦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涵盖校园安全、网络法治、权益保护等实用内容,成为学生随时查阅的 “法律小助手”。
整场法治课让同学们在生动的讲解中进一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平桥法院将紧密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需求,继续延伸司法职能,将法治的种子播撒进校园,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