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肖德建,男,1986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信阳市恒大名都一期7号楼三单元0707室,公民身份号码41152419861030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蒋孝平与被执行人肖德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豫1503民初11359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肖德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403650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蒋孝平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肖德建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5年9月12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止)。
悬赏条件:
1、提供被执行人肖德建的位置下落或提供现准确住址,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
2、提供被执行人肖德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财产,付给举报人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10%作为奖金。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64(周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