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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500元悬赏被执行人线索,来看看你认不认识!!

发布时间:2025-11-07 08:46:15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执行人:张建成,男,1987年5月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五里镇岗岭村光头湾组,公民身份号码41150319870503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潘晓乐申请张建成离婚纠纷一案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豫1503民初756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张建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9000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潘晓乐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张建成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5年11月6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止)。

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张建成的位置信息及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6678753(魏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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