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将巡回审判作为人民法院亲民、便民、利民的一种重要审判方式,组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社区等巡回开庭,以不同的审判形式出现在群众面前,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群众诉累,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一、加大巡回审判,服务人民群众。根据新时期民事案件的特点,该院改变“坐堂问案”的传统模式,激励、引导法官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到人民群众中去开庭、去判案,拉近了司法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同时,该院根据农村农忙季节的特点,灵活安排开庭时间,深入田间地头巡回调解、巡回开庭,就地解决纠纷,就地送达诉讼文书,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奔波,不误当事人农时、农事。对涉及土地纠纷、抚养赡养及劳动争议等特殊类型案件,根据案情选择适当时间在当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庭审理,以扩大巡回审判覆盖面,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创新办案思路,工作端口前移。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院积极调整巡回审判工作思路,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及时审理、及时调解、及时判决涉及企业和职工的案件,有效地保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该院积极建立沟通平台,采取定期深入企业走访、每月对企业电话回访、不定期召开企业法人和职工座谈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化解外围矛盾。今年以来,该院已举办专题法律咨询、讲座十余场次,向企业提出建议15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为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减少劳资纠纷、规避经营风险提供了涉法指导和普法宣传。
三、延伸审判职能,普及法律常识。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院在巡回审判中不仅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让广大基层群众对庭审全过程看得见、听得懂、评判得准,还在庭审结束后结合案情“以案说法”,弘扬家庭伦理、社会公德,树立良好村风民规,使巡回审判成为方便群众诉讼的过程,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的过程。同时,该院还将巡回审判与“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到军营”等相结合,组织群众到现场旁听案件审理,向群众宣讲法律,使旁听群众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提高其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审结、调处各类纠纷312起,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三十余万元,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3000余份,在巡回审结的案件中无一件上诉、申诉、上访,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群众在诉讼中人力、财力上的投入,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了基层,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