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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3000悬赏金等你来拿,快来提供有效线索吧

发布时间:2025-12-25 08:26:34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孙强,男,汉族,1986年8月14日生,住信阳市高新区刘洼社区弘运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公民身份证号码:41150319860814XXXX。

被执行人:陈东杰,女,汉族,1991年3月24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41282419910324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信互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强、陈东杰合同纠纷一案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豫1503民初840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孙强、陈东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100000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河南信互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孙强、陈东杰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5年12月25日起至2026年12月24日止)。

悬赏条件:

1、提供被执行人孙强、陈东杰的位置下落或提供现准确住址,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

2、提供被执行人孙强、陈东杰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财产,付给举报人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5%作为奖金。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58*****(王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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