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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5000悬赏金等你来拿,快来提供有效线索吧

发布时间:2026-01-09 08:37:41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陈发宝,男,1969年7月27日出生,汉族,住信阳市浉河区南湾管理区石山嘴村2组31号,公民身份号码41300119690727XXXX。

被执行人:陈军,男,1978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龙井街8号,公民身份号码41302319780410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丁良伟、郑红军与被执行人陈发宝、陈军合同纠纷一案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豫1503民初4406号判决书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陈发宝、陈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227875.00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郑红军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陈发宝、陈军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6年1月9日起至2027年1月8日止)。

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陈发宝、陈军的位置下落或提供现准确住址,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0元。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36(张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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