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黄传祥,男,1976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信阳 市 平 桥 区 平 桥 工 业 园 中 山 街 河 嘴 组,公民身份号码41302319760911XXXX。
本院在执行信阳市上天梯启蒙矿产品有限公司申请黄传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豫1503民初7812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黄传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31300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信阳市上天梯启蒙矿产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黄传祥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6年1月14日起至2027年1月13日止)。
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黄传祥的位置下落或提供现准确住址,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或提供被执行人黄传祥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57*****(梅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