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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移民安居“撑腰”,为村集体“护益”,看平桥法院如何破解移民安置款收缴难题

发布时间:2026-01-23 08:24:43


“多亏了法院的同志,这笔钱总算是有着落了!”某村委会负责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日前,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先行、分类处置、刚柔并济”的办案策略,成功化解了一批村民委员会起诉村民的移民安置购房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不仅高效维护了村集体合法权益,保障了国家重点工程移民政策的顺利实施,更在过程中有效疏导了群众情绪,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为保障国家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根据政府统一部署,某村启动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在安置过程中,部分村民与村委会签订了安置房购置协议,以被征收房屋及土地的补偿款折抵部分购房款后,仍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然而,在入住安置新房后,部分村民长期未足额缴纳剩余购房款项。经村委会多次沟通催收,问题仍未解决,影响了集体资金的正常运转。为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保障移民安置工作的有序推进,某村村民委员会依法将相关村民诉至平桥法院,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婷婷没有简单采取“一判了之”的方式,而是坚持“调解先行、分类处理”的原则,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处理此案。在全面梳理案情基础上,针对不同村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差异化的解决方案。一方面,法院多次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向村民解释移民安置政策的法律依据和合同义务,阐明按时缴纳购房款对于保障集体利益和移民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性。通过反复沟通,大部分村民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另一方面,对于经多次调解仍拒绝履行的个别村民,法院及时作出判决,明确其法律义务。判决后,承办法官继续做好判后答疑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裁判理由,引导当事人理解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通过“柔性调解与刚性裁判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平桥法院成功化解了这一涉及多户村民的移民安置款纠纷,既维护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移民政策的顺利实施,又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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