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简巧巧,女,2001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新县城关长潭村北畈组,公民身份号码41152320010907xxxx。
本院在执行丁万霞、刘新龙申请简巧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豫1503民初8821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简巧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56700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刘新龙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简巧巧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6年1月30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简巧巧的有效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简巧巧本人的下落线索,人民法院依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财产或将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全部义务;案件达成和解;采取拘留措施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57*****(梅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