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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10%,来看看你认不认识

发布时间:2026-02-05 08:04:25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陈天忠,男,汉族,1975年4月29日生,住信阳市平桥区王岗乡上马石村马背村民组,身份证号41302319750429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光英与被执行人陈天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豫1503民初750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陈天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220200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张光英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方武杰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6年2月5日起至2027年2月4日止)。

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陈天忠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财产,付给举报人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10%作为奖金。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79/3859978(邢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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