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2月4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涛、羊山人民法庭庭长蒋荟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前往辖区某街道办事处,与该办事处书记共同主持召开自留地分配问题专题研讨会。
此次会议以近期审结的一批典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为切入点,通过面对面交流与点对点研判,深入探讨土地补偿款分配中存在的法律适用与政策执行问题,旨在从源头上厘清权责边界,促进集体收益分配工作的依法、规范、公平开展。
法院一行结合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明确强调村民自治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村规民约及村民决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进一步阐明,农村妇女不因婚姻关系而自动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只要其户籍未迁出且未在别处享受同类权益,便应平等享有土地补偿款等集体收益分配权。
本次研讨会是平桥法院将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延伸到基层一线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基层组织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既注重前端预防,又强化实质化解,为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