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陈涛,男,1987年08月2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光山县城关英才巷125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1152219870822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信阳市博太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涛、简韬、滕广敏、信阳建业水泥管桩有限公司、汪增富、张忠连、裴仁健、杨泽锋、刘圆琴追偿权纠纷一案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1503民初5404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陈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1325433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信阳市博太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陈涛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6年2月11日起至2027年2月10日止)。
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陈涛的位置下落或提供现准确住址,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0元。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45(孙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