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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悬赏金额5000元,有线索请举报!

发布时间:2026-02-11 08:36:11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汪增富,男,1970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光山县城关镇上官岗村上官岗,公民身份证号码:41302519700207XXXX。

被执行人:简韬,男,1996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光山县城关城宝相路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1152219961012XXXX。

被执行人:刘圆琴,女,1972年1月1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光山县城关镇上官岗村上官岗,公民身份证号码:41302519720110XXXX。

被执行人:滕广敏,女,1975年02月2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光山县城关镇察院巷4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1302519750220XXXX。

被执行人:张忠连,男,1970年3月1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光山县文殊乡文殊街供销社,公民身份证号码:41302519700311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信阳市博太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涛、简韬、滕广敏、信阳建业水泥管桩有限公司、汪增富、张忠连、裴仁健、杨泽锋、刘圆琴追偿权纠纷一案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1503民初5404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简韬、刘圆琴、滕广敏、张忠连、汪增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1325433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信阳市博太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简韬、刘圆琴、滕广敏、张忠连、汪增富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6年2月11日起至2027年2月10日止)。

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简韬、刘圆琴、滕广敏、张忠连、汪增富其中任意一人的位置下落或提供现准确住址,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0元。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45(孙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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