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是贯彻群众路线、满足群众需求的根本要求, 是促进司法公正、实现司法廉洁的有力保障。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一直致力于将司法公开作为推动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来抓,坚持“三项理念”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探索一条具有示范效应的司法公开之路。
一是坚持依法、全面、及时的理念。该院严格以法律为底线,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对各种司法信息,应当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注重多层面同时推进的方法,既要在法院内部实现公开,更要做好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对外公开。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认识落实好司法公开是法院的职责,端正态度,放低姿态,摒弃以法院为中心的权力本位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加深义务、责任观念,与当事人、人民群众共享司法信息,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止。
三是坚持尊重规律的理念。该院坚持以有利于公正为衡量标准,遵循司法规律,循序渐进,避免为公开而公开的形式主义。强调以公正作为应不应当公开的选择标尺,只要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就应当公开;如果公开后不利于司法公正,就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