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对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楷永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指出,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是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全院要深刻认识正确政绩观首先是政治上过硬的政绩观,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警惕重痕迹轻实绩、重眼前轻长远等倾向,引导干警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会议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聚焦审判质效、队伍培养等基础性工作,做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二要处理好“办案”与“治理”的关系,坚持服务大局促发展,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在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风险上主动担当。三要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坚持公正廉洁守底线,牢记司法权来自人民,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扛起管党治院政治责任。
会议强调,开展学习教育要确保高标准推进。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部门直接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坚持学深悟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紧扣偏差问题深入检视,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坚持融合促进,把学习教育成果与审判执行主业、队伍教育整顿巩固、年度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思路、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