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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悬赏金额3000元,有线索请举报!

发布时间:2026-03-13 16:48:14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骆明胜,男,1979年4月1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恒大名都2号楼一单元1004室,公民身份号码41302319790413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荣娟申请骆明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豫1503民初11034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骆明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77211.83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李荣娟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骆明胜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6年3月13日起至2027年3月12日止)。

悬赏条件:

1、提供被执行人骆明胜的位置下落或提供现准确住址,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

2、提供被执行人骆明胜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到位的财产,自愿付给举报人执行到位财产的6%作为奖金。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54(魏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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