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蒋修强,男,汉族,1971年10月20日生,住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兰店乡雷寨村蒋庄村民组,身份证号码: 41282619711020XXXX。
本院在执行朱建辉与蒋修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豫1503民初327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告蒋修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15900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朱建辉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蒋修强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7年3月16日止)。
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蒋修强的位置下落或提供现准确住址,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52*****(张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