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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10%,来看看你认不认识

发布时间:2026-03-18 08:51:25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肖德建,男,1986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信阳市羊山新区恒大一期7号楼3单元707,身份证

号码:41152419861030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先奎、王丽萍与被执行人肖德建合同纠纷一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豫1503民初481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肖德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815900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王先奎、王丽萍的申请,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肖德建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7年3月17日止)。

悬赏条件:

1、提供被执行人肖德建的位置或提供现准确住址,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4000元;

2、提供被执行人肖德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到位的财产,付给举报人执行到位财产的10%作为奖金。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72(方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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