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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见天平丨游泳后身体不适欲退卡,竟发现会员信息“凭空消失”?法院:退!

发布时间:2026-03-26 16:13:48


法润人心,桥连民意;天平昭彰,薪火相传。平桥法院“桥见天平”专栏以案为桥、以法为尺,聚焦群众身边事、心头忧,精选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名誉纠纷、合同失信等常见场景,用通俗语言拆解法律条文,用真实案例剖析法理人情,让每一起案例都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载体,愿每一次阅读都能让法治信仰扎根心底,让文明之花遍开全城。

预付消费,最怕“钱花了,服务没了”。雷女士花六千多元办游泳卡,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商家竟将其消费记录“清零”。面对如此“霸王操作”,看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如何判决,为消费者撑腰!

基本案情

2023年,消费者雷某在某健身公司先后办理了两张预付式游泳卡:一张为2500元的12节游泳课程,另一张为3880元的游泳亲子卡(尚未使用)。在上完第三节游泳课后,雷某因身体不适就医,医生建议其避免接触公共泳池水质。2023年6月,雷某向该公司员工提出退卡意愿,对方承诺为其办理暂停并后续转卡,但始终未实际履行。此后,雷某多次沟通退款事宜均未果。2025年,雷某前往该公司查询消费记录时,发现其会员信息在系统中“消失”,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雷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剩余预付款。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预付式消费合同具有人身专属性,消费者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接受服务时,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本案中,雷某在游泳课后出现身体不适,经医生建议不宜再接触公共泳池水质,且其早在2023年6月即向经营者提出退卡意愿,但经营者始终未予妥善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法院依法支持雷某解除合同、退还剩余预付款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鉴于雷某已使用3节游泳课,且无直接证据证明其身体不适系泳池水质问题所致,法院综合考虑服务提供情况、经营者合理经营成本等因素,酌定由健身公司向雷某退还5000元。

法官说法

预付式消费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服务质量、合同履行与权益保障等风险。本案审理不仅关注合同效力,更注重审查合同是否在公平、诚信基础上继续履行,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公正”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本案也提示广大经营者,提供预付式服务时应恪守诚信,切实履行义务,及时回应消费者合理诉求,将“诚信”二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消费者在办理预付消费时,则应增强证据意识,妥善保管合同、付款凭证及相关沟通记录,依法理性维权,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

预付式消费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互信,更需法律制度的坚实保障。只有筑牢诚信基石、强化司法约束,方能真正构建公平、安全、可持续的消费环境,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消费领域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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