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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悬赏10000元寻财产线索!举报查实拿奖金,欢迎转发扩散

发布时间:2026-04-20 09:34:44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陈康慧,女,1988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叶县任店镇胡庄二组,身份证号码:41042219880412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执行周纪银、李立军与河南兴艺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陈康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豫15民终81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陈康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310819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周纪银、李立军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陈康慧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6年4月17日起至2027年4月16日止)。

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陈康慧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财产,付给举报人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10000元作为奖金。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79/3859978(邢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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