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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悬赏2000元寻财产线索!

发布时间:2026-04-22 08:36:42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陈义忠,男,1984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平谷区刘家店镇江米东路89号,身份证号码11022619841002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伦伦陈义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豫1503民初690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陈义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83938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张伦伦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陈义忠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6年4月21日起至2027年4月20日止)。

悬赏条件:

1、提供被执行人陈义忠的的位置下落或提供现准确住址,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

2、提供被执行人陈义忠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到位的财产,自愿付给举报人执行到位财产的10%作为奖金。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54(魏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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