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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法院三名同志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发布时间:2026-04-30 08:32:03


4月29日,信阳市平桥区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平桥法院三名同志获人大任命。


平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楷永宣读了平桥法院关于提请职务任免的议案。

崔俊杰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董新凤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婷婷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誓言有声,使命在肩。新任职人员将把今日宪法前的庄严承诺,转化为日常工作中每一次法槌的慎重落下、每一份裁判文书的字斟句酌、每一次面对群众诉求的耐心倾听。他们深知,公平正义不仅写在法条里,更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办理的细节中。从“心”出发,是对法治信仰的深情告白;从“新”出发,是对履职能力的自我淬炼。未来岁月,他们将以专业与良知守护天平,用实干与担当书写答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与力量。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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