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纪法小课”栏目推出政绩观教育系列专题。以“案例扫描”检视错位表现,以“纪法链接”厘清行为底线,以“思想剖析”追溯问题根源,引导党员干部校准政绩坐标,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事业成败不在于一时得失,而在于久久为功;政绩评判不在于眼前浮华,而在于历史沉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想急功近利、早出政绩,一拳砸出一个金娃娃来,那就会去找那些容易出显绩的事情,找那些短平快的项目,但这其中有些事情和项目从长远看、从全局看很可能不是一个好事,而是短期行为,是竭泽而渔。
干事创业不能只顾当下,更要放眼长远。然而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却急功近利、心态浮躁,只重视创立竿见影、“短平快”的政绩,而不愿意扎扎实实做一些打基础、做铺垫、利长远、增后劲的工作,把追求近期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造势一时”。从长远和全局看,由于缺乏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很可能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导致政绩沦为“政疾”。
某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孙某政绩观扭曲、急功近利、滥权妄为问题。孙某任职期间,盲目上马基建项目,仅注重项目开工部署、追求表面政绩,却忽视项目监管、风险防控与实际成效,决策不科学、落实不到位,最终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孙某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在资金申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2023年,孙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获刑,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某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某某政绩观扭曲,急功近利、层层加码、脱离实际设定目标问题。2013年至2021年,李某某在担任市长、市委书记期间,不顾实际大肆上马房地产项目,把经开区变成“房地产开发区”;盲目追求政绩,要求全市在3年内建成全国第一个全域“海绵城市”,工程质量问题频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急功近利,为全市项目观摩考核设定不切实际的目标,导致一些县区脱离实际花巨资“堆盆景”,甚至弄虚作假造项目。李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3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0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02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第五条 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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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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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的孙某、李某某,就是典型的重短期、轻长远,奉行急功近利的代表。这类党员干部讲究“一向年光有限身”,追求政绩恨不得“日不移影,连打唐将三十六员”,眼前烧三把猛火,身后留一地鸡毛。具体的表现就是:在工作谋划上,存在短视认知,局限于自身任期考量,作决策只图任内开花结果,在项目规划、事业布局上急于求成,忽视后续发展;在推进落实上,习惯短效突击,搞运动式推进、一阵风落实,对易出彩的“面子”抓得紧、对见效慢的“里子”不上心,只求短期完成任务,不顾长效长治;在检验评估上,常用短期标尺,过分看重短期见效的成绩,忽视长远价值与潜在影响,评判工作成效习惯看纸面数据、轻实际成效。
“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重短期、轻长远的政绩观偏差,产生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些行为与我们党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格格不入,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极不相符,既割裂事业推进的连续性、破坏规划执行的稳定性,又造成资源浪费、透支发展潜力;既影响群众切身利益、损伤党群干群关系,又扭曲干事导向、滋长不良风气,问题如不加以解决,我们的事业就有遭受损失、动摇根基的危险,发展的大局就有进程偏航、先机贻误的隐患。
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摒弃“唯速度论”的短视思维,少些“急功近利的冲动”,多些“前人栽树的从容”;少些“标新立异的刻意”,多些“求真务实的笃定”。如此,方能让每一分精力都用在为民办实事上,让每一个决策都落到发展关键处;如此,方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