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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护青山绿水 用行之力筑美丽家园——平桥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6-04 09:27: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司法职责,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63日,在第55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世纪广场,围绕全面绿色转型 共建美丽中国主题,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平桥区法院的干警们身着制服、精神饱满,在咨询台前热情接待过往群众。他们一边向市民发放《生态负面清单普法》《民法典》《保护生态环境》等普法宣传手册,一边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什么是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哪些日常行为可能污染环境”“公民应履行哪些环保义务等知识。针对群众提出的随意丢弃废旧电池”“露天焚烧秸秆”“在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等生活中易忽视的法律风险,干警们逐一耐心解答,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有效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深入人心。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之本、发展之,也是每个公民应当守护的底线。平桥区法院以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家常话,让生态法治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通过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屏障,为绘就平桥生态画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注入法治动能。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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