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8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2026年上半年审判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上半年审判各项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审判质效短板,部署下半年重点攻坚任务。会议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牢牢把握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主线,党员先锋围绕案件办理、质效提升、司法服务等方面交流办案感悟,分享心得体会。下面,让我们走进党员先锋的履职故事,聆听他们在审判一线的所思所悟——
立案庭副庭长 陶佩航

2026上半年新收案件408件,结案376件,调撤率57.71%。
上半年,在院党组的正确带领和团队同事的支持帮助下,我立足审判岗位,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案件调解率较去年取得了一定的提升。工作中,我注重深化“党建引领调解”工作模式,将调解工作融入案件办理各环节,以温情司法、实质解纷彰显司法为民担当。今天,我结合买卖合同案件审判实际,和大家分享我的工作体会。
我今年主要办理的是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买卖合同案件看似案件不复杂,大部分是欠款、对账、违约、质量等问题,但当事人大多是商户、小微企业,一边当事人想要回款、资金周转;一边是经营困难,无力一次性清偿,双方矛盾直接,对立情绪比较强。我的办案思路是全程跟进,让调解贯穿办案全流程,同时做到庭前有判断、当庭算账目、当场讲风险。
我们团队办案过程中,通常负责送达的书记员在送达传票的时候就会询问被告对本案的意见,认可案件事实或者情绪比较激动等情况,书记员会在卷皮上进行标注,这样我在开庭的时候会对案件有个基本的判断。开庭当天,我觉得对于案件的调解很重要,被告到庭,事实清楚,金额无争议的案件,尽量开庭前调解,能当场协商分期还款的,争取快速化解,减少开庭程序。对于被告未到庭的,开庭当天我都会再电话联系被告,询问其是否认可案件事实,如果对案件无异议,我会再继续做双方工作,通过微信或者通过网上庭审签订调解协议。
对于有争议、双方矛盾较大的案件,一般不着急调解,买卖合同案件的争议焦点大部分是账目不清晰,付款主体不明确,我通常先通过庭审查清事实,组织双方当庭对账,通过举证质证让当事人认清利弊,如果法庭调查结束后,一方态度有所软化,我会当庭继续组织调解。当庭无法调解的案件,庭审过后,我会分别向当事人释明法律依据和裁判尺度,让当事人预判诉讼结果,同时安排助理庭后定期电话沟通,协商调解方案,尽量促成案件调解。
在调解工作中,我注重因势利导、分类施策。对于调解意愿较强的原告,我客观分析判决后执行的时间成本与不确定性,引导其理性接受分期履行方案,告知其一旦被告未按期履行可立即申请执行,比等待判决生效后启动执行更为高效;对于被告,则明确告知买卖合同纠纷属于营商环境优化重点案件,审限严格,判决后全部款项将一次性到期,如不能及时履行将面临较大的执行压力。调解过程中,党员法官、书记员主动亮明党员身份,从法理与情理角度进行疏导劝解,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协商。通过这种“背对背”的沟通方式,我着力细化调解协议内容,引导双方达成分期还款方案,尽量将首期还款时间前置,同时约定违约加重责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除了自身把握调解节奏,我还积极依托多元解纷机制,为了缩短买卖合同平均审理时长,最近院党组给我们买卖合同办案团队专门配备了两名调解员,书记员送达传票时,对于可以调解的案件,我一般会主动对接调解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借助多元调解力量分流前置纠纷,从而提升调解效率。
各位领导、同事,以上只是我在办理买卖合同纠纷过程中一点粗浅的做法和个人体会,与院里许多优秀同事相比,我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司法服务,把“如我在诉”的实践要求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虚心学习、不断积累,努力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强大动力,扎扎实实把每一个案件办稳妥、办扎实,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