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实生态司法普法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学好用好生态环境法典,8月14日,在全国生态日即将来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实施之际,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干警先后前往平桥区4A级景区城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郝堂景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郝堂普法现场




城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普法现场




活动现场,平桥区法院干警着装整齐、精神抖擞,主动向过往市民发放生态环保法典宣传资料,并结合辖区真实案例,深入浅出讲解“哪些地方不能露天焚烧秸秆、落叶”“乱倒乱抛生活垃圾,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噪声扰民有人管,劝阻无效依法办”等知识。科普环境资源相关法律规定,污染环境的常见情形以及公民应当承担的环保责任。面对群众关心的秸秆焚烧、垃圾乱倒、废弃物不当处置等现实问题,干警细心答疑释法,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提醒群众留意日常生活中潜藏的法律风险,自觉远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绿水青山是民生幸福的重要底色,生态保护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参与。平桥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借助环境普法宣传节点,把晦涩的法律规定转化为接地气的通俗语言,推动生态保护法治思想深入基层群众。不断下沉司法服务力量,强化责任担当,以务实行动织密生态防护法治网络,护航区域生态建设提质增效,为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汇聚司法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