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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讲坛丨党建引领聚合力司法护老暖民心——从涉老案件谈新时代法官使命担当

发布时间:2026-11-02 14:54:45


        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举办“天平讲坛”专题学习活动。本次活动紧扣“党建引领审判工作,妥善办理涉老案件”这一主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季恒做专题授课,第二党支部党员干警参加学习。引导干警在深学细悟中找准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切入点,把司法温情贯穿于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的全过程。

从涉老案件谈新时代法官使命担当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季恒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老年人权益保障,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更是平安中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民生保障的重要一环。作为人民法院的党员干警,我们手握法槌、肩扛天平,既要坚守法治底线,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更要坚持党建引领,厚植为民情怀,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司法服务效能,用心用情办好赡养纠纷、超龄劳动者劳动争议等涉老案件,让每一个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铸牢党建引领之魂,深刻认识涉老案件审判工作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党建文选》开篇明确,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审判业务不是孤立办案,而是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司法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涉老案件看似是家庭纠纷、普通民事争议,背后却连着家庭和睦与社会治理,直接关系平安中国建设大局。我们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党建文选》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为谁司法、靠谁司法”,在支部学习、“天平讲坛”中常态化开展党建与业务学习,摒弃机械司法思维,把群众立场贯穿办案全过程。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员额法官发挥“头雁效应”,把办好民生案件作为检验党性修养的标尺,做到心中有民、办案为民。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当前基本国情,老年群体法律需求日趋多元,赡养纠纷、老年人人身损害、超龄劳动者劳动争议、老年人财产纠纷等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涉老案件标的金额不大,但矛盾积怨深、情感纠葛重,当事人年龄大、诉讼能力弱,简单“一判了之”往往案结事难了,甚至激化家庭矛盾、引发信访风险,影响基层社会稳定。

办好涉老案件,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锤炼法院党员队伍的现实考场。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管厚爱、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作风要求,就体现在对老年当事人的耐心倾听、上门调解的脚步、判后答疑的细致上。面对听力衰退、不懂法律的老年群众,能否放下架子、沉下身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明理,正是检验党员干警宗旨意识的试金石。

办好涉老案件,更是坚持司法为民、守护民生底线的应有之义。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法定职责。新时代人民法官不能只做“坐堂问案”的裁判者,更要做矛盾的化解者、权益的守护者。以党建凝聚队伍合力,推动审判工作向前端延伸、向基层下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安,正是中国式现代化在司法领域最生动的实践。

立足审判履职,剖析涉老案件特点,找准司法护老的难点痛点。

结合我们本院审理的赡养纠纷、超龄劳动者劳动争议等典型案件,不难发现涉老案件有几个突出特点,也是我们办案中需要重点把握的难点。

第一,案件情感属性强,法理与情理交织,必须坚持调判结合、修复亲情优先。赡养纠纷大多是家庭长期矛盾的集中爆发,不单纯是金钱给付问题:有的子女互相推诿责任,有的因房产、财产分配致亲情破裂。赡养义务法律上不可免除,但一纸判决难以修复亲情裂痕,机械办案可能导致老人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赡养费。因此,要针对家事涉老案件坚持调解前置,依托基层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多元化解;审理中兼顾法律规则与公序良俗,既明确赡养义务的法律刚性,又注重化解情感隔阂,尽可能促成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裁判,并做好判后答疑,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第二,当事人诉讼能力偏弱,维权存在现实困难,必须降低维权门槛、推行便民审判。不少老年人不会写诉状、不懂举证规则,有的行动不便,诉讼难度大。尤其超龄劳动者发生工伤、欠薪纠纷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界定复杂,举证困难。对此,一方面推行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老人家门口,减少诉累;另一方面审慎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充分考量老年务工群体弱势地位,依法保护其获取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的权益,并主动释明举证要求,降低维权门槛。

第三,矛盾化解周期长,释法明理任务重,必须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老年当事人理解裁判较慢,容易固执于诉求,判后答疑、情绪疏导工作量大,且当事人年高体弱,案件审理存在不确定性。对我们的调解能力、风险预判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第四,源头预防不足,前端治理有待加强,必须坚持积极主动履职。很多涉老矛盾经家庭、村社多次调解仍诉至法院,说明保护不能只停留在审理环节。要主动对接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建立涉老矛盾联动化解机制,提前介入、联合调解,把简单矛盾化解在诉前,减轻老人诉累,助力基层平安建设。

法理是根基,情理是桥梁。作为党员、作为法院干警,我们要跳出“就案办案”思维,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矛盾化解、亲情修复放在重要位置;同时清醒看待干警群众工作方法不丰富、服务前端延伸不常态等短板,以党建为抓手改进作风、补齐能力,真正让老年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锤炼过硬作风,以清正司法守护民生民心。

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面对当事人,多一份耐心、多一份细心,耐心倾听诉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法律、讲道理,杜绝冷硬横推。严守审判纪律,公正廉洁办理每一起案件,不偏不倚,维护司法公信力。

每一起涉老案件,背后都是一位老人的晚年期盼,一个家庭的悲欢。作为党员法官,手握法槌,承载的是群众的信任。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法院形象,代表党的形象。必须坚守廉洁底线,永葆为民初心,以扎实的审判作风,办好民生小案,守护民生大局。

同志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是中华美德,更是司法责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亿万老年人的安宁幸福。作为人民法院的党员干警,我们要持续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审判全过程,以公正裁判定分止争,以司法温情守护桑榆。立足岗位办好涉老案件,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履职实效,用心用情守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平凡审判岗位上践行新时代人民法官的使命与担当!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宣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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