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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注重“三结合”

  发布时间:2012-09-03 11:59:26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联系实际,做到三个结合,教育引导干警把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审判执行实践中,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一是将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发现、培养、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并在全院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交流和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带动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全面开展。

二是将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大走访、大接访”活动结合。继续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巡回审判、提供法律服务等活动,通过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是将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干警在认真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廉政准则”、廉政文化的内容,严格贯彻落实省高院“五个严禁”和市委“五禁止,十不准”规定,强化廉政教育,促进法院整体队伍司法廉洁,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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