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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同偷鸡 双双入囹圄

  发布时间:2009-06-23 09:20:13


亲兄弟想发家致富,本应开动脑筋,共谋发展。然而,被告人尹某兄弟俩却合谋打起了歪主意,干起偷鸡摸狗的勾当。20081031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盗窃案,尹某兄弟俩双双获刑。

尹甲、尹乙系兄弟俩,二人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200857日凌晨4时许,尹甲、尹乙二人经预谋后,尹乙骑摩托车带尹甲到信阳市平桥区洋河乡某村,尹甲翻墙入院,尹乙在外望风。兄弟俩将该村四家村民的鸡子共35只(价值1391元)盗走,二人在返回途中被巡逻民警查获。案发后,被盗鸡子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尹甲、尹乙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盗窃公民的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本案系共同犯罪。两名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尹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尹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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