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信阳市平桥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有效提高自身执法办案能力,使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8%、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42%,结案率达90%以上,其他指标亦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审判管理工作做到了均衡、有序发展。
一是强化宏观运行管理。加强均衡结案管理,按照不同部门工作性质、不同类型案件特点,分别明确各个单位、各承办人员收结案均衡指标,实行目标化管理;加强审判力量调度管理,实现审判资源合理配置;定期召开审判运行形势分析会、通报会、调研会,促进审判工作均衡、良性发展。
二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强化审判程序和实体裁判的监督和制约。以审限监管为主线,实行全方位跟踪监管,严格立案、归档、调卷、延期审批程序和期限;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做到快速及时、运转顺畅;大力推行随机分案工作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分案程序和工作机制,避免内部人员说情和干扰办案。
三是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完善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发挥审委会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监督把关和指导作用;合理细化和量化自由裁量权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等,使自由裁量由粗变细;加强案件结案、归档前的评查把关,进一步改进案件质量的评查方式。定期开展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大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