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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周启明院长向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人事任免议案

  发布时间:2013-04-23 16:34:32



图为周启明院长向会议提请议案


图为杨云中副院长作为任职代表向会议做供职发言


图为平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家根同志给杨云中同志颁发任职书

    4月23日上午8时,信阳市平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平桥区会展中心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平桥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启明向信阳市平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杨云中等九位同志的任命及王志强等十四名同志职务免去。

    本次会议应到委员27位,实到26位,上述同志的任命全票通过。其中,杨云中同志作为任职代表向会议做了供职发言。

    被提请任命的九位同志,他们政治坚定,能认真学习和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立足本职岗位、脚踏实地,忠于职守、甘于奉献,能动司法、秉公执法,具备了较高的专业法律知识水平、良好思想政治素养和顽强的拼搏奋进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充分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风貌,严格贯彻执行“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的规定,完全具备了胜任职务的德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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