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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强化调解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9-06-27 11:43:38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既严格依法及时做出裁决,有着力做好善后工作,“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层上先行调解的原则,对所有民商事案件首先进行庭前调解,多方宣讲法律,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庭中针对双方争议焦点继续调解;判决前再作最后调解。结案后随机抽取案件回访,检查调解的效果,减少再次发生纠纷的机率。同时还主动利用双休日法庭进行调解;充分发挥民调组织的作用,利用村干部对当事人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主动争取民调干部的支持配合,到当事人住所地进行调解,形成化解民事纠纷的合力,取得了显著社会效果。自200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82件,以调解方式结案1506件,调解率达69%,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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