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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4-03-10 11:42:22





为培养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素养,提高审判业务技能,全面提升履职能力,确保审判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34日上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正式开课。平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受平桥区人大常委会及邱家根主任的委托,在开班仪式上为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东办事处党委书记邢伟应邀参加了开班仪式。区法院副院长马建立主持开班仪式,政治处主任张明丽、五里人民法庭庭长陈昊及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培训活动。

周启明院长在开班仪式上的讲话介绍了区法院基本情况,并对培训活动提出意见和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人民陪审员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性问题,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人民陪审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明确职责,认真学习,切实提高陪审员工作水平和能力。人民陪审员要履行好职责,树立起勤于学习的理念,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尽快熟悉诉讼程序,尽快适应审判工作。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廉洁司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人民陪审员在参于案件审理中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审理每一起案件,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不完全一致时,应该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说话,做到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守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四是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人民陪审员要发挥联系群众紧密、贴近群众生活、群众信任度高等优势,创造性开展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将自己在审判活动中所经历的、感受到的法律的精神、了解的法律规定、法律对具体案件的评判结果及理由,带回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

    开班仪式后,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刘振厚结合人民陪审工作的实际,为培训班学员进行了授课。课程内容包括人民陪审员职责和权利、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诉讼规则等内容,涵盖了人民陪审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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