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
通 知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加强对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周启明 (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张华泽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王 申 (院党组副书记)
马建立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高 云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沈意恒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云中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明丽 (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史 杰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家斌 (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副局长)
潘 弢 (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
马泽武 (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成 员: 刘振厚 鄢有生 张纯松 尹元谋 张春丽 李 琴 王晓蕾 任静源 邹云一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明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振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党组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