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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以司法救助惠百姓

  发布时间:2009-06-27 11:46:46


平桥区人民法院针对辖区经济发展较为缓慢,部分农村群众及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一方面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统一行动,出动警力抗旱救灾,抓好综治,支持群众搞好农业生产;另一方面,积极发动干警捐助款物,从经济上扶助群众;同时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贫困群众诉讼案件,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帮助他们渡难关。院党组成员分头带领干警深入农民和下岗职工家中,详细了解辖区群众生产生活情况,适时送法上门,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对起诉来院的困难群众诉讼案件特事特办,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和优先执行,审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一律实施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和缓交申请执行费用的救济措施,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为辖区百姓生产、生活提供保障。

自去年以来,该院已先后有350余人(次)深入辖区调查研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对639件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60余万元;累计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1万余元。举措深得民心,群众口服心服,维护了一方安定,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声誉再度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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